一、入学、课堂制度
1、培训中心会在开课前1天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学员到校报到,所以在学员报名后,勿必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便学校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能够及时的联系到您。
2、学员在开课当天,提前到咨询室报到,并出示个人报名登记信息,领取相应的学习资料及教材进班上课。
3、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学员进入教室后,不得大声喧哗;上课时,不得交头接耳或窃窃私语影响上课秩序,影响其他同学学习,否则上课教师有权利要求学员退出课堂,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学员自行承担;
4、学员不得私自调课或随意进入其它班级听课;
5、学员上课时,不得复制,传播校方提供的自编教材、总结、讲义等学习资料,也不得在授课过程中擅自使用任何录音、录像设备;
6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尊重学校教师及其劳动成果,对同学团结友爱,互相帮助;
7、爱护学校物品,使用教学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不得随意挪动任何教学设施,对此行为造成的物品损坏,应由当事学员原价赔偿。
8、对于出勤率低于70%并未说明原因、且有影响他人学员学习、影响整体学习氛围、影响老师教学的学员,中心有权拒绝为其开具留学学时证明,并有权取消其复读之权利,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员自行承担。
二、转班、保留课时、插班制度
1、学员开课后,因各种情况变化,不能就读所在读班级的,应提前到学校办公室书面或口头申请保留或转班。
2、办理的时间均从书面登记之日算起,事先不书面或口头申请课时保留或转班的学员,其课程视为自动放弃。
3、在保留课程期间,如因本中心原因产生的各类变化(教材、教学地址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进度、教学老师变更等)造成学生不便,由学员自行负担。
4、保留课程时间自登记之日起计算,有效期为356天,过期则视学员保留的学籍无效,在有效期内在次申请保留课程,可延续保留时间。
5、如遇当期人数已满的班级不予办理重读手续,可视情况插班学习,所以报班后在有时间的情况上尽量多上,以方便以后插班复读学习课程。
三、附则
1、 在课程结束后,如需留学和工作需要学习证明学员凭学员信息领取课时证明。
2、 出勤率低于80%者,中心将根据学员出勤情况如实反映在课时证明上。
四、责任
如已报名即认为当事学员已知晓,并同意以上守则,请广大学员自觉遵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