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法务部于2015年1月8日针对居住在韩国以外的“曾经伪造身份赴韩者”实施自首减免处罚的政策,详细介绍如下:
1. 自首减免处罚运行计划
办理地点: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管辖区韩国使领馆
办理对象:曾经使用伪造身份的护照或借出本人名义嫌疑的朝鲜族
所需材料:自首申告书、电子护照、2代身份证
*需要本人亲自到领事馆办理
实施日期:2015年1月19日起
2. 参考事项
非法居留在韩国的伪造身份的朝鲜族,可在机场和港口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进行自首申告后,回国。被处以1年期限的限制入境措施解除后,可在领事馆颁发赴韩签证。
若不通过自首的方式,被他人举报伪造身份者时,根据出入境管理法处以驱逐出境(46-1)及限制入境10年。
律师的评析
本次法务部出台的政策不是很多非法居留人员所期待的“救济措施”。由于对减免处罚的对象进行了严格的限制,大部分的非法居留人员无法享受该政策的优惠。理由如下:
1. 政策的对象仅限朝鲜族
2. 政策的对象仅为伪造身份的人员。俗称“换头入境者”和"借用明义者"
3. 符合政策的对象,但在韩国的人员不能直接变成合法程序。必须回国,受到1年的限制入境处罚之后,再向领事馆申请减免处罚。
4. 重新颁发的签证只限于C-3系列签证,不能申请其他签证。
法务法人(有限)锦声的建议
根据内部消息,今年不会再有对非法居留者赦免的政策。所以,希望早日得到合法居留资格的非法居留人员,通过本法务法人为顾客量身定制的“出入境救济”服务,尽快回国再次颁发合法签证赴韩生活、工作。
详细的咨询流程请参照以下图片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