演员李美淑的前经纪公司爆料,李美淑与比自己小17岁的男招待有不正当关系,对此,李美淑出面表达了正式立场。认为前经纪公司的爆料构成了严重的人身攻击,将进行法律应对。
李美淑5月24日通过报道资料表示“在作为一名艺人之前,作为一个女人、一个儿子的母亲、一个妻子,我一直努力生活得坦坦荡荡”,“对于通过散布虚假事实来攻击旗下艺人名誉或人格的行为,正讨论进行法律对应”。
5月23日,法院对李美淑与前经纪公司“The Contents”围绕专属合同产生矛盾一案进行判决时出现了这一风波。
“The Contents”称李美淑违反专属合同,在2011年11月对李美淑提起了要求赔偿3亿韩元损失的诉讼。法院一审判决李美淑应赔偿1亿韩元损失。“The Contents”方面对此表示不服,进行了上诉。
在对上诉进行首次开庭的过程中,“The Contents”方面主张“李美淑离婚前曾与小自己17岁的男招待A某有染”,“公司为了掩盖这些,曾花费了5000万韩元”。The Contents方面申请传唤A某做证,法院已接受了这一要求。下次开庭将在6月28日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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